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我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工作情况
11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玉贵率领市人大城环资委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我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视察了芦山县火炬村、宝兴县城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创建,以及雅安中心城区风貌塑造和青衣江左岸(大兴电站段)河道治理工作,并听取了市治理办关于全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
视察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成效,认为我市各级各部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以创建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为抓手,以助推全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动力,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城乡环境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城乡容貌秩序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条例》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一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为《条例》的贯彻实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营造了全民参与和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浓厚舆论氛围;三是及时编制出台了《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为开展环境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四是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创建有力,引领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五是大力实施城乡风貌塑造,城乡环境形象明显提升;六是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得到不断完善;七是集中开展阶段性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市人大常委会此次调研《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推进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将有力促进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