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仁义乡实施“143”机制 切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十四届天全县委常委会第65次扩大会议和天全县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会部署,结合天全县整治办日常工作要求,天全县仁义乡立足辖区实际,严格落实会议精神,四是“143”机制,切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组建1个机构。联动辖区内的中小学、卫生院、供电所等部门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委会,重点整治私搭乱建、房前屋后脏乱差等现象,对外公布责任人信息,公开监督电话,有效接受群众检举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是健全4支队伍。优化保洁员队伍,通过选优聘用、优胜劣汰的方式,对不能胜任的9名保洁员进行调整,增加聘用17人,现有保洁队伍153人;配强党员干部突击队,通过对村组干部和党员同志进行“选优配强”,组建各级党员突击队11支124人,对重点区域和“难啃硬骨”开展集中治理突击活动6次;成立文明劝导队,选拔一批素质高、能力强、负责任的人员组建11支文明劝导队,及时劝阻私搭乱建4起、不文明现象110余起;组建义务监督员队伍,聘用退休老同志、老党员等德高望重的“老辈子”担任义务监督员,检查督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完善3个机制。切实落实巡查监督机制,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检查机构,不定期巡查保洁员和各村、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评选激励机制,开展“洁美家庭”、“环境优美示范村”、县级“文明村”等评选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引导全乡变“爱美之心”为“护美行动”;严格奖惩考核机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乡党委中心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