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督查组前往芦山县检查《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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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上午,雅安市贯彻落实《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工作情况专项督查组来到芦山县,对贯彻落实《条例》前期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雅安市督查组组长、雅安市治理办主任雷永忠带队分别到芦山县芦阳镇黎明村、龙门乡青龙场村白伙新村、河心小组团现场查看了新村聚居点建设及管理情况,听取了乡镇和村组负责人对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现场检查结束后,在芦山县临时行政中心第五会议室召开了工作座谈会。雅安市督查组查阅了芦山县相关工作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的档案材料。芦山县政府副县长张开义向雅安市督查组汇报了芦山县工作开展情况。在《条例》贯彻落实前期准备工作中,芦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贯彻落实《条例》1+9个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19位县级领导、26个县级部门分别包乡联村,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高效有序推进了《条例》贯彻落实前期准备工作。

会上,雷永忠对芦山县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中,芦山县各级各部门重视,、工作态度认真细致、各种工作措施得力,有力保障了《条例》的贯彻落实。希望下一步工作中,对照《条例》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推进时间节点,在做好相关试点示范和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工作亮点、总结工作经验,为下一步全面加强全县各新村聚居点管理工作打下基础,确保《条例》规定落到实处。

芦山县委组织部、芦山县委宣传部、芦山县委农工委、芦山县整治办、芦山县民政局、芦山县公安局、芦山县财政局、芦山县国资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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