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捐赠资金购买的环卫应急设备管理规范作用突出
“4.20”芦山强烈地震对我市城乡环卫设备设施造成了严重损坏,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各县(区)的实际需求,使用香港特区政府捐赠资金采购了与环卫清扫保洁密切相关的洒水车、清扫车和垃圾清运车共计30辆。为切实做好设备的管理使用工作,11月27日,市外侨台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市城管执法局使用香港特区政府捐赠资金购买环卫应急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郑朝彬和市治理办主任雷永忠向检查组作了专题汇报。
在听取了市城管执法局设备管理使用情况汇报,并现场察查看了档案资料后,检查组认为,市城管执法局对捐赠资金采购的设备管理措施得力、档案管理规范、接收单位使用效果突出,一是严格按照《雅安市关于“4.20”芦山强烈地震香港特区政府捐赠资金使用的方案》以及《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导和市招监办的监督下开展公开采购工作,设备采购程序合法;二是下发了《关于加强香港特区政府捐赠资金购买环卫应急设备管理的通知》,制定了《香港特区政府捐赠资金购买环卫应急设备管理规定》,及时要求各车辆接收单位做好固定资产入帐工作,喷印了“香港特区政府捐赠”标志,设备管理规范合理;三是此批车辆的投入使用惠及全市153万人,对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极大地改善了我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设备使用作用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