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灾区环境治理 助力灾后恢复重建
按照省委、省政府“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的总体目标,芦山县多措并举,通过狠抓灾区环境治理,有力助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灾区环境面貌明显改观,人居环境显著提升。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2014年1月22日,市委常委、芦山县委书记宋开慧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明确扎实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是芦山向外展示灾后良好形象和面貌的要求,更是不断改善人民群众人居环境的要求。同时,对近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范围、时限做了具体安排部署。
二、突出重点,措施到位。
芦山以公路沿线、施工工地、主次街道、集中居住区的集中治理为突破口,以“一线三点” (飞仙关至大川沿线,飞仙关镇、县城、龙门乡三个点)环境治理为重点,通过集中治理和常态治理相结合,扎实有序开展灾区环境治理。集中治理实行县委常委分片联系制度,通过部门联动,实行联合执法,做到有堵有疏、有保有压,刚性要求,柔性管理。由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公安交警大队、重点乡镇分别牵头组成五个突击小组,实现短期见成效;同时要求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常态治理。为保证落实,整合县治理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目督办和县纪委力量,加大督查力度,定期督查、通报、问责。
三、多措并举,成效显著。
芦山在集中治理阶段,一是通过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治理,确保灾后路面环境整洁畅通。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执法车辆58台次,大型装载机械26台次,发放宣传资料、倡议书1600余份,下发整改通知书180余份,清理违法占道堆放物260多处;二是通过加大城区建渣、垃圾清运力度,开展市容和市场秩序治理,确保容貌规范有序。共发放宣传资料9000多份,治理卫生死角100多处,清理各类垃圾60余吨。在重点区域、重要路段、市场增加保洁员20名,确保城区全天候保洁。同时,为确保治理工作不反弹,建渣、生活垃圾堆放不过夜,及时更改作息时间,实施拂晓和晚十点两次清运,白天作降尘处理,既保持了清运工作不脱节,城区干净整洁,又确保了道路畅通;三是通过抓好农村环境治理,努力构建美丽乡村,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共出动人力1200余人次,各类车辆180余台次,治理公路边沟80余千米,卫生死角200余处,院坝300多处,努力使G318、S210、龙门至大川沿线、双石沿线等成为灾后亮丽的风景线。同时,为充分发挥灾后新村聚居点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让受灾群众能够“搬新家、过新年”,享受灾后重建成果,对飞仙关镇凤凰村、芦阳镇黎明村2个新村聚居点及其周边环境按照“美丽乡村”标准进行了重点集中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