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简报2011(第八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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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8期)

 

 

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二)

 

芦山县:发挥“细胞”作用,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按照“村(居)民参与、村(社)管理、政府组织”的思路,将卫生责任落实到村(社)干部、物业管理、居民住户,细化到小街小巷、社区楼院、街道路段。加强社区清扫保洁队伍、卫生监督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实行乡镇干部包(社)、村(社)干部包片、清扫人员包段、监督人员包户,联效联薪、奖惩挂钩的管理模式。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对没有物业管理的,以机关单位宿舍楼为载体和依托,积极引导小区住户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或组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和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同时,聘请下岗职工人、退休职工和城乡低保对象担任卫生协管员和监督员,按照划片包户办法,加强对背街小巷、主街主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卫生监督和劝导,监督制止不文明言行,逐步实现环境综合整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宝兴县:推进保洁工作市场化机制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将保洁工作纳入市场化竞争机制,大力推进保洁工作市场化运作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的新机制。把县城中心城区保洁工作,按路段和工作内容分为27个标段(网格),进行统一发包,承包给环卫工人,承包费按年度包干,专门出台一整套保洁“网格”化的积分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按照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酌情进行扣分,计入当月对保洁承包人的考核。在已完成县城道路清扫工作市场化的基础上,县治理办积极推进县城垃圾清运和各乡镇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机制建设。目前,县城垃圾清运工作的发包工作已完成,各乡镇也在积极推进各自保洁工作的市场化进程。

石棉县:“四个机制”实现城乡环境治理常态化。一是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动态监督制和暗访曝光制,由县治理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治理工作实行动态监督和暗访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查督办,并公开曝光。坚持县级领导带班检查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工作等制度,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二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及各乡镇负责完善垃圾收集池、分类处理池、垃圾中转站等设施,购置清运车辆,按照环卫行业标准配备合理确定工作负荷,落实专门的保洁队伍;县供销社负责资源回收的网点建设,将“三废”回收布点落实到村组。形成了“县治理办牵头、各乡镇属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垃圾生态处理管理体系。三是多元化管理机制。在城区建立治理工作网格化管理制度,分段划片包干,由各责任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实行“门前五包”评比制。每季度对县城区、乡集镇和集贸市场“门前五包”、“摊前三包”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评比严管重罚、兑现奖惩。建立以文明劝导为主的群众参与机制。各单位每周安排23 名文明劝导志愿者在责任路段街道值班进行劝导活动,并督促临街门面落实“门前五包”工作。在城乡坚持周末整治日活动。建立乡村管理保洁机制。建立《集镇清洁卫生管理制度》,在乡镇、村庄组建保洁、管理队伍,并通过“一事一议”制定了管理办法。建立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抽调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县卫生执法所、县药监局、县广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城市管理联合行政执法队,实现短期治标、长期治本。四是考核奖惩机制。将考核对象分为重点责任单位、一般责任单位、乡镇。实行目标任务明查暗访和季度考评制。通过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形式进行督促检查,季度通报考核结果,年终根据季度考评排位情况进行分类综合排位。排位前2位的乡镇或单位年终目标综合考核提升1个档次,排位后1位的乡镇或重点责任单位和排位后2位的一般责任单位年终目标综合考核降低1个档次,并且一票否决,取消所有集体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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