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努力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作风工程来抓,全市各级各部门以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为契机,紧紧围绕市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的总体目标,以全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抓手,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积极申报并被列入了“2012年度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争创范围,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市城乡容貌、环境秩序得到了明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对外开放环境更加优化,城乡居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得到强力推进。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成功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首要和先决条件,将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创建有机结合,实行“四城”联创,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成立了雅安市创建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
二、规划先行 明确治理方向
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要求,结合雅安实际编制了《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人
三、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广泛利用市内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工作,力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创建的良好格局。充分利用雅安中心城区各种电子显示屏、平面广告开展《条例》的长期宣传,在市本级媒体雅安日报、雅安电视台、雅安新报等开辟专栏、开设曝光台,对影响环境治理的不文明行为及时曝光,教育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摒弃不文明陋习,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截至目前共曝光各类不文明行为3000余起。持续开展“除陋习,树新风”和志愿者服务“集中日行动”、文明劝导行动、“七进”活动等,共印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倡议书5万余份,发放“七进”活动宣传单43000余份,使群众治理的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热爱家园、爱护环境的意识明显增强。
四、典
2010年以来,按照全省实施“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的要求,我市积极争创全省环境优美示范城镇和村庄,先后有两个县城、6个乡镇和90个村庄成功创建并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命名。今年雅安中心城区和荥经县城、5个乡镇、54个村庄又被列入全省“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争创范围,目前各项创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环境优美示范城市
(一)杜绝“五乱”问题,改善城市秩序。
在中心城区集中开展 “五乱”治理,坚决治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和工地乱象问题。一是流动摊点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共清理流动摊点8900个,出摊占道近23500个,
(二)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
投入资金17550万元,相继对城后路、国道108线城区段(青江干道)、滨江大道和沿江两岸主要干道进行改造;投入资金800万元,增设城市盲道、修缮破损路面、更换井圈井盖,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投入资金3048万元,新建、改建市场8个,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得到有效改造,环卫设施进一步添置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污水处理率达到85.9%的水平;投入资金2147万元,新建青衣江雅安市城区左岸防洪堤2.87公里,城区河道环境得到较好治理。
(三)实施风貌塑造,提升城市形象。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城乡风貌塑造,投入资金约3亿元,实施城乡风貌塑造规划编制项目71个,完成国、省干道沿线、中心城市、建制乡(镇)、村和旅游景区沿线风貌塑造房屋约1.5万户,新增绿化面积42.43万平方米,改造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