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人民政府强化对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
为了切实促进雨城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针对雨城区一些乡镇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甚至还有个别单位采取不管不问的情况,今年6月,经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由区治理办负责,从8月开始,对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含姚桥新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的该项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考核一通报”制度,近日,经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改由区政府办发每月发考核通报,限期整改,并将通报及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