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召开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会
2018年5月15日上午9时,天全县召开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会,天全县15个乡镇以及纳入2018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57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等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天全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曾勇同志主持,在会上,大家首先观看了1-4月县对乡暗访情况PPT,并由天全县整治办主任、县城管局局长杨健同志对各乡(镇)2018年1-4月督查考核得分、排名情况以及市对县考核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天全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曾勇同志对2018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与各乡镇、各部门代表签订了《天全县2018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在各乡镇、各部门代表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和表态性发言之后,天全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陈良军同志就今后如何切实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了以下四点意见:
一是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乡镇、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只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也是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的需要,更是创造发展优势、增强区域竞争实力的需要。
二是要紧盯短板,充分认识督查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抓住“环境卫生差、突击整治成效差、长效治理机制落实差”的三大问题,拿出破釜沉舟、刮骨疗毒的精神,彻底扭转认识不够、重视不够、决心不够、行动力不够的“四不够”情况。
三是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明确分工和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对标开展工作,长效治理和应急联动一起抓,同时注重工作留痕,加强档案管理。
四是要逗硬考核,强化监督治理责任,县整治办要不断强化督导考核,将各乡镇的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季度的考核内容,通过定期督查考核、随机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