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市通过积极申报和争取,截至目前,到位省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两批,共计165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镇环境基础设施、镇乡和村庄环境治理、垃圾分类处理、城市(县城)生态园林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