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市城管执法支队(区城管分局)联合大兴镇党委政府对大兴镇前进村3组和穆家村4组、5组农户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现场扑灭火堆16处,有效保护了周围的空气质量。
今后,乡镇城管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污染空气的行为进行即查即纠。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还天空一片蓝,为市民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